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8-12-10 |
16297 的控制要求. 6.5.3 拆除的背光灯管应单独密闭储存,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6.5.4 拆解背光模组的操作人员应配备防护口罩、手套和工作服.
7 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技术应有利于污染物的控制、资源再生利用和节能降耗.处理设施应 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7.1.2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在厂房内进行,处理设施应放置在能防止地面水、油类等液体渗透的 混凝土地面上,且周围应有对油类、液体的截流、收集设施. 7.1.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粉尘处理、防 止或降低噪声等装置,各项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7.1.4 采用物理粉碎分选方法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设置除尘装置,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当采用 湿式分选时,应设置废水处理及循环再利用系统. 7.1.5 采用化学方法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设置废气处理系统、 化学药液回收装置和废水处理系 统. 7.1.6 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设置烟气处理系统, 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 GB
18484 的 有关规定. 7.1.7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中产生的本企业不能处理的固体废物,应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 回收利用或处置. 7.2 废弃印制电路板的处理 7.2.1 加热拆除废弃印制电路板元器件时,应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 GB
16297 的 控制要求.
4 HJ 527―2010 7.2.2 采用粉碎、分选方法处理废弃印制电路板的设施应设有防止粉尘逸出的措施,应有除尘系统、 降噪声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粉碎、分选方法产生的粉尘、废气应经过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排放应符合 GB
16297 的 控制要求. b)采用粉碎、分选方法处理设施应采用降低噪声措施,操作人员所在作业场所的噪声应符合 GBZ 2.2 的有关规定. c) 当采用水力摇床分选时, 必须设置废水处理及循环再利用系统, 处理后废水排放应符合 GB
8978 的控制要求,产生的污泥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7.2.3 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废弃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