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12-11 |
1 - 临政字〔2015〕60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15 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 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落实国发〔2015〕6 号文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的意见》 (鲁政发〔2015〕6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再调整取 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37 项,其中取消下放
17 项,改变管 临沂市人民政府 -
2 - 理方式
15 项,整合优化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5 项.
现将有关目 录予以公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做好 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
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单位)行政审 批事项目录,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 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各县区政府要 于6月15 日前将衔接落实情况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 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602 室) . 附件:2015 年第一批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和整合优化 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5 年6月2日实施 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调整方式 备注 市发 改委 权限内政府性投资项 目审批(含初步设计 概算审批) 无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1.新设立 2.增减资 3.变更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 登记 无 调整为日常管理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 查无调整为备案管理 市食 药监 局 食品生产许可 无 下放至县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 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及 综合配套许可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供热) 调整为日常管理 建设工程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调整为自律管理 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 调整为备案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 调整为备案管理 1.燃气经营单位停业歇业许可 2.批准供热企业停业 3.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 报监 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和整合 优化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调整优化,合并为 供水 、供热、供气经营单位停 业、歇业许可 下放,将投资总额5000万 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 项目审批下放至县级商务 主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变更、合并、分立、 解散审批 市商 务局 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及 综合配套许可 市住 建局 -
3 - 实施 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调整方式 备注 4.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 审批、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 、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审批 5.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 供水设施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许可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许可 3.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许可 4.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管理人员资格许可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 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 全操作资格许可 无 调整优化,合并到 特种 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 外) 市环 保局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无 调整优化,合并到 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调整为行政监督,列入权 力清单 2.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调整为行政监督,列入权 力清单 市文 管执 法局 设区的市、县部门 (单位)内部资料性 出版物(宗教内容除 外)准印审批 无 下放至县级文化市场管理 执法部门 市卫 计委 医疗机构审批 医疗机构设置 下放至县级卫生和计划生 育部门 三区、 开发区 除外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竣工规划验收 取消 调整优化,合并为 改装 (改动)、拆除或者迁移 城市供水设施、燃气设施 审批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及非煤矿 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 资格许可 市安 监局 市规 划局 市住 建局 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及 综合配套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