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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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文件榄府〔2018〕10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印发小榄镇 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产业 创新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小榄镇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产业创 新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18 年12 月27 日 榄府规字〔2018〕5号2222小榄镇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小榄镇人民政府设立推动企业 做强做大、 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奖励资金(以下简称专项 扶持奖励资金),并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第二条 镇财政每年核拨
5000 万元作为推动企业做强做 大、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奖励资金.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第三条 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除享受 本办法中的相关奖励外,还可申请享受国家、省、市的其他优 惠扶持政策,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产业及企业创新奖励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鼓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鼓励新一轮技术改造 1.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设立一年以上的企业年度新购 设备投入
50 万元以上(含税)的,按设备购置额(不含税)补助, 第一年补助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5%.第二年按企业对地方贡 献的增长率给予相应补助,增长率 5-10%,补助设备购置额(不3333含税)的5%;
增长率 10%以上,补助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7%. 单个企业
2 年合计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100 万元.如同一项目已 申报省、市相应的财政补助,不可重复申报,但省、市补助总 额低于镇级补助标准的,镇级予以补足差额. 2.鼓励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对纳入市级以上(含市级) 智能制造示范改造项目试点,并经综合验收合格的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 第二年对地方贡献增长率达 10%以上的, 按技改项目设 备购置额(不含税), 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 镇级再配套最高 10% 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3.鼓励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对新建自动化生产线,实施自 动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改造的企业,投资额(含税)不低于
5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额(含税)不低于
300 万元),且当年应税销 售收入对比上一年增长 30%以上的, 按企业实际投资额(不含税) 给予最高 2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4.鼓励建设共性工厂.探索和启动在产业集群内建设特定 生产环节的共性生产工厂(或园区)试点工作,按照 量高、费低、质优 的原则,组织园区化的规模集群生产.对规上入统 企业,经镇经信局备案并获认定,按实际设备购置额(不含税) 的10%给予试点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一次性补助, 每个单位补助 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二)鼓励上市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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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1.鼓励企业上市.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与中 介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完成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且申报时营业收 入较上一年度增加 30%(含)以上的, 最高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