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12-26 |
2010 年10 月5日,河南豫恒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0 年9月30 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豫恒振审字 【2010】 第1001 号) . 审计报告确认, 截至
2010 年9月30 日, 公司净资产 2,929.13 万元.
2010 年10 月6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采取发起设立 方式,募集的对象为全体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80.00 万元. 本次整体变更经河南豫恒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6日出具的 豫恒振验字(2010)第1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 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80.00万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