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8-12-27 |
要以法治为引领, 善于运用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 维护 法律权威, 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
既要着眼 于问题的解决, 也要注重建章立制, 夯实基层 基础, 建立健全群众建议征集、 重大决策风险 评估等制度, 避免为求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 新的矛盾和问题.
二、 批阅方式
(一) 原信批阅.指领导干部对上级领导 批示、 直接收到或信访部门呈送的群众来信原 件进行批阅.
1 2018 年/第5期
(二) 摘要批阅.指领导干部对经信访部 门或相关工作人员摘要整理后报送的群众来 信、 来访、 来电、 网络投诉进行批阅, 可以是单 件群众来信、 来访、 来电、 网络投诉摘要, 也可 以是多件内容相似群众来信、 来访、 来电、 网络 投诉的综合摘要.
(三) 综合汇报件批阅.指领导干部对信 访部门和有关单位关于某个时期或某类信访 问题综合汇报材料进行批阅.
三、 收件处理
(一) 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后, 由相应的 办公室或相关职能机构工作人员登记编号, 建 立台账, 按领导干部批阅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交事权单位处理, 同时将批阅件抄送本级信访 部门.
(二) 市委书记、 市长批阅的群众来信, 由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按批示件办理, 由 批示经办人员负责进行编号、 登记、 誊清, 并提 出拟办意见, 按程序审定后交办事权单位办 理, 并抄告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县 (市、 区) 领导领办、 市信访局督办、 市职能部门核办 的办理工作机制.
四、 办理答复
(一) 事权单位收到领导干部批阅的群众 来信后,
3 天内将信件内容录入省统一政务咨 询投诉举报平台.
(二) 事权单位经办人员联系或约见来信 人, 听取来信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三) 事权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深入调查, 对 来信人提出的事项进行核实.
(四) 对重大、 复杂、 疑难的来信事项, 事权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领办, 落实包案领 导, 明确经办人员, 压实工作责任, 必要时可以 举行听证, 具体按 《浙江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 组织实施.
(五) 经调查核实, 坚持法定途径优先, 依 法分类处理, 按照法定程序或信访程序出具处 理结论或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当面送达信访 人, 进行回访, 在政策引导、 解释疏导同时征询 群众满意度.已规范办理或三级终结的同一 信访事项不再重复出具处理结论或信访事项 处理意见书.对重要或有典型意义的群众来 信, 可以以领导干部的名义回复来信人, 回应 群众关切、 解疑释惑.
(六) 落实处理意见, 做到建议合理的充分 采纳、 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思想不通的疏导 到位、 生活困难的帮扶到位.
(七) 群众来信办结后, 办理情况经事权单 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 按程序上报批阅领导 并抄送同级信访局.群众评价满意的领导批 示件予以结案.
五、 跟踪督办
(一) 各级信访部门收到领导干部批阅的 群众来信后, 应逐一登记备案, 并督促事权单 位在
3 天内录入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 台、 及时办理答复, 加强动态监督管理.
(二) 各级信访部门收到事权单位办理情 况反馈后, 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领导批示件进 行核实.对办理到位的, 及时报告批阅的领导 干部, 予以审核结案;
对办理不到位的, 要进行 督查督办, 重大问题由党委或政府督查部门进 行督查, 推动事权单位认真化解矛盾、 回应 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