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8-12-28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
176 号)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已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 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方李志杰、 梁钊健、 李瑞强和孙林均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参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购并已获得配售股份, 本人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各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