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12-28 |
410323198502231022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1.本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生效. 2.合 同履行期间,甲 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欺骗行为 (包 括投标资料造假),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本 合同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羽条、第50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 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 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 及时通知 对方,并 在上 个工作 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 算服务费用. 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 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 由双方初步协商,并 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 予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 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 当由双方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 服务进行鉴定.前期需支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垫付,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 甲方承担;
不 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 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 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 方可选择以下第 ① 种方式解决: ①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 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 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 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 同条款继续履行. 冖殍刊第十一条 其他 经双方协商,办 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 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 、乙双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法 甲方:洛 阳市 理局乙方:河 南广 名称 : ( 地址:洛名称:(盖 地址:郑 州高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签 字):翻小祸、开户 银行 :招 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 银行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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