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8-12-30 |
4 总则 4.1 应识别、评估生产加工系统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除尘器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 b)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以及适宜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的粉尘,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 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 c)不应采用电除尘器. d) 除尘系统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
不应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 道. e)木质家具机械加工采用单机滤袋吸尘器时,应符合 AQ
7005 的要求. 4.2 干式除尘系统应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选用降低爆炸危 险的以下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a)泄爆装置.在爆炸压力尚未达到除尘器和风管的抗爆强度之前,采用泄爆装置排出爆炸产物, 使除尘器及风管不致被破坏. b)惰化装置.向除尘器充入惰性气体或粉体,使可燃性粉尘失去爆炸性. c)隔爆装置.在风管上设置隔爆装置,将火焰及爆炸波阻断在一定的范围内. d)抑爆装置.在风管和(或)除尘器上设置抑爆装置,爆炸发生瞬间,向风管和(或)除尘器内 充入用于扑灭火焰的物理、化学灭火介质,抑制爆炸发展或传播. 存在有毒性、腐蚀性粉尘,以及燃料粉尘的除尘器及风管不应采用泄爆装置进行泄压,应选用向 除尘器及风管充入用于扑灭火焰的灭火气体或粉体介质的抑爆装置. 4.3 除尘器箱体符合以下要求: a)箱体采用钢质金属材料,若采用其他材料则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应选用铝质金 属材料. b) 箱体的设计强度能够承受采取防爆措施后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箱体采用钢 质金属材料及焊接结构. c)方形箱体的箱板之间的夹角做圆弧化处理. d)箱体内部表面光滑,钢制金属材料箱体应采用防锈措施,不应使用铝涂料. 4.4 干式除尘器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不宜采用沉降室进行粉尘处理. 4.5 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 统若采用正压吹送粉尘,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4.6 铝镁粉尘不应与铁质粉尘,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合用同一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 AQ 4273―2016 3? 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7 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应有火花进入,对存在火花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风管危险的生产 加工系统,应采用阻隔火花进入风管及除尘器的措施. 4.8 除尘系统应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控制装置: a)启动与停机.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 10min 停机. b)保护联锁.除尘系统应设置保护联锁装置,当监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及隔爆、抑爆装 置启动时,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启动控制保护. 4.9 除尘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应装设在易于观察的位置. 4.10 除尘系统应按照 GB
2894 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风管应按照 GB
7231 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识、识别 色、或识别符号.
5 除尘器 5.1 干式除尘器 5.1.1 应按照 4.2 的要求选用防爆装置. 5.1.2 生产加工系统选用干式除尘工艺时,若生产加工系统产生大量的粉尘,可在除尘系统中设置经 旋风除尘器进行初级除尘,再经袋式外滤除尘器二次除尘的工艺. 5.1.3 除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按照防静电措施要求 进行导电跨接. 5.1.4 袋式外滤除尘器要求如下: a)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的滤料制作,滤袋抗静电特性应符合 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