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2-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自2015 年1月1日起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7 年6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并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10.29 修订, 1997.3.1 施行;
2018 年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2004.12.29 发布,2005.4.1 实施,2015.4.24 修订;
2016 年11 月7日第十二届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自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2012.2.29;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 号, 2017.9.1 施行;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 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第
1 号令,2018 年4月28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 月26 日修订并通过;
11、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74 号,2017.1.5.
12、《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2 年10 月28 日修订通过,自2003 年9月1日起施行;
现行版本为
2018 年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第二次修正). 1.1.2.2 地方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1月22 日浙江省人民政 府令第
364 号公布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5.27 修订通过,2016.7.1 实施;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四十五次会议,2017.11.30 修正;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7.9.30 修正;
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 保护局,2015.6;
6、《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浙江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