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1-02 |
5 C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 49,435 银行借贷 6,304,045 4,245,000 中期票 3,138,755 3,134,161 衍生财务工具 ― 4,556 递延税项负债 1,014,014 1,117,232 10,456,814 8,550,384 资产净值 31,111,666 24,516,073 权益 股本:面值 ― 749,220 其他法定资本储备 ― 8,977,057 股本及其他法定资本储备 9,858,250 9,726,277 其他储备 16,051,919 11,411,830 拟派股息 502,007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6,412,176 21,138,107 非控股权益 4,699,490 3,377,966 权益总值 31,111,666 24,516,073 C
6 C 财务报表附注 一 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此统称亦包括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 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规定编制而成.本财务报表同时符 合适用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披露规定. 本综合财务报表根烦杀境9娣ū嘀,并已就按照公平价值计量之投资物业及若干财务资 产与财务负债 (包括衍生财务工具) 经重新估值予以修订. 根愀酃咎趵 (第622 章) 第9部「账目及审计」 之过渡性及保留安排 (载於香港公司条例 (第622 章) 附表
11 第76 至87 条) ,本财政年度及比较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肮咎趵 (第32 章) 之适用规定编制. 编制符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之综合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主要会计估计,而管理层於应用本集 团之会计政策过程中亦需运用其判断.该等涉及较高程度之判断或复杂性,或其假设及估 计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之,於二零一四年年度财务报表已予详述. 新订或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之影响 采纳新订准则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以下相关新订或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第32 号之修订 抵销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 第36 号之修订 披露非财务资产之可收回金额 《香港会计准则》 第39 号之修订 衍生工具更替及对冲会计法之延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 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27 号(2011) 之修订 投资实体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 第21 号 徵税 采纳上述准则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及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C
7 C 此外,根孪愀酃咎趵 (第622 章) 第358 条,该条例第
9 部有关 「帐目和审计」 之规定於本公 司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或之后开始之首个财政年度生效.本集团现正就公司条例之变更对综合 财务报表於初次应用新香港公司条例 (第622 章) 第9部之期间之预期影响作出评估.目前认为 该影响不大可能属重要,且仅将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之呈列及资料披露.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或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多项与本集团有关之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及诠释经已颁布但尚未就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或之 后开始之财政期间生效,且於编制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时并无予以应用. 《香港会计准则》 第1号之修订 (2) 财务报表之呈列 《香港会计准则》 第19 号(2011) 之修订 (1) 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 《香港会计准则》 第27 号(2011) 之修订 (2)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 号之修订 (2)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投资之间之 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 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28 号之修订 (2)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 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 (1)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 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 (1)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1 号之修订 (2) 收购於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 第16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 第38 号之修订 (2) 厘清可接纳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 号(3)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2014) (4) 财务工具 (1)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