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1-02 |
第一章《询价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6.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 凡符合采购文 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 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 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 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采购文件 规定交纳保证金供应商的报价. 7.2 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供应商须在
2018 年01 月29 日09 时30 分前缴纳
20000 元的保证金到日照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7-1373 第 7页 共57页 缴纳保证金具体方式: 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必须缴纳到该投标采购项目标段(包)所对应的保证金子 账户上.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2328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联系
电话:0633-8781469 投标保证金将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退还到供应商的 网银账户(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持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7.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不退现金),成交 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和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 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 应文件;
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5.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