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1-10 |
2014 - - 发布
2014 - - 实施 上海 市环境保 护局上海市 质 量技 术监 督局发布DB 31/ ****―2014 I 目次前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餐饮油烟排放控制要求.2
5 餐饮油烟监测要求.3
6 实施与监督.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餐饮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法.5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餐饮油烟采样器技术规范.8 DB 31/ ****―2014 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和管理,根 据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 以及监测和监控要求, 适用于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 餐饮业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上海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 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上海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现有餐饮服务企业和新建餐饮服务企业按以下规定日期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GB18483-2001《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现有大型餐饮服务企业:自2016年XX月XX日起;
现有中、小型餐 饮服务企业:自2017年XX月XX日起;
新建餐饮服务企业:自2014年XX月XX日起.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立、邬坚平、何校初、黄波涛、李久奎、丁臻敏、刘悦、李亚飞. 本标准上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DB 31/ ****―2014
1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监测和监控要求,以 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管辖区现有餐饮服务企业的餐饮油烟排放管理, 以及新建餐饮服务企业的 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餐饮油烟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餐饮油烟排放.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 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T
62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DGJ08-110 饮食行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上海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