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1-10

6 C 买方: 格豪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代价: 该收购之代价为70,300,000英磅(相 等於约731,120,000港元) ,由买方以现金按下列方式缴付: (i) 首期定金7,030,000英磅 (相等於约73,112,000港元) , 为该收购总代价之10%於签署购买合约日期前已由买方 支付予卖方律师代作保管;

(ii) 第二期款项为61,161,000英磅 (相等於约636,074,400港元) 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由买方支付予卖方律师代 表卖方收取;

及(iii) 最后一期款项为2,109,000英磅 (相等於约21,933,600港元) 将於完成时 (各方预计将於顺豪控股股东特别大会 上批准该收购之决议案获得通过后两天履行,但不迟 於由购买合约日期起计后三个月) 於最后一期款项付款 日期支付. 该代价由买方及卖方参照 (其中包括)英国现行市况,该 地区附近可比较物业之市价及由於英国之独立专业估值师 Allsop LLP按购买合约日期就该物业之估值70,300,000英磅 (相等於约731,120,000港元)经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在二 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英国脱欧公投投票结果之后,Allsop LLP经已确定其对该物业按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之估值 维持70,300,000英磅 (相等於约731,120,000港元) . 董事会认为该收购之条款乃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 东之整体利益. 该物业: 该物业名为 「Travelodge Royal Scot Hotel」 ,位於英国伦敦, 地址为100 King'

s Cross Road, London, WC1X 9DT, United Kingdom. C

7 C 完成: 该收购之完成将於在顺豪控股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批准该收 购之决议案后之两(2)天后进行,惟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迟 於由购买合约起计三个月完成. 购买合约之各方均知悉,买方之母公司 (即本公司、顺豪控 股及顺豪物业)均有责任获得个别股东批准该购买合约及其 项下各项交易以符合上市规则下之有关规定. 根郝蚝显,买方承诺於最后一期款项付款日期前获得所 述批准,倘若於最后一期款项付款日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获得 所述批准,各方同意作下列安排: (a) 最后一期款项应依照购买合约发放予卖方;

及(b) 买方应有权将购买合约更替至卖方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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