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1-23 |
(二)信息化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政务服 务网上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实现 制度+技术 的有效监管.综 合运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等现代化网络监管手段, 实现 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记录、电子案卷等方式, 形成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的完整信息链 条,不断完善信息化监管方式. -6-
(三)信用监管.充分利用 信用山西 网络平台,完善信 用信息征集、存储、共享与应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 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经营异常 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 黑名单 制度, 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 励, 对失信主体在经营、 工程招投标、 政府采购、 从业任职资格、 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 入制度,形成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四) 社会监督. 在林业厅门户网站建立公众举报受理平台, 公开举报电话,鼓励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等反映行政相对人在 行政审批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认真受 理、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强化舆论 监督,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加大信息公开 力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提高行政职 权运行的透明度,为行政相对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和利益相 关主体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不断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 第七条【责任分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厅行政审 批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厅行政审批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建立专项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相 关业务处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切实加强监管,并依法 履行对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指导职能. -7- 第八条【协同监管】厅行政审批管理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实现内部处室、单位 之间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互相配合,协同监管.各业务处室、 单位要主动与工商、 质监、 公安等部门联系,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逐步建立健全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 第九条【监管行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全程留痕制度, 规范监督检查文书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依法向有 关部门移交违法问题线索. 第十条【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 等方式,加强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 任倒查追究力度. 对不履行监管义务或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1- 企业投资项目涉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审批(核)事项费用清单 序号 名称 依据文件 具体标准 缴纳形式
1 森林植被 恢复费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 省林业厅《关于转发 的通知》 (晋财 综〔2016〕14 号)
(一) 郁闭度 0.2 以上的乔木林地 (含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 苗圃地,每平方米
10 元;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 地,每平方米
6 元;
宜林地,每平方米
3 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
(一)款规定征收 标准
2 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