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1-23 |
2018 年12 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目负责人:胡道桦 填表人:钟小青 建设单位: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西盛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576670766
电话:0791-88680516 邮编:341600 邮编:33000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工业园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 附图 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总平面示意图 附图 3:项目验收监测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 1: 《关于信丰分公司仓储中心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 环监审字[2014]40 号).
附件 2: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附件 3: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附件 4:项目监测委托书 附件 5: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 6:资质附表 附件 7:污水接管证明 附表 附表 1: 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
1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信丰分公司仓储中心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光惠 联系人 李萍玉 联系电话
13576670766 行业类别及代码 其他仓储 G599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信丰工业园中端南路东段(东经 114°55′7.3″,北纬 25°25′49.4″)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4 年06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6 年09 月 调试时间
2018 年07 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 年12 月03 日2018 年12 月04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信丰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投资总概算
150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7万元 比例 1.8% 实际总投资
1500 万元 环保投资 27万元 比例 1.8%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4月24 日修订通过, 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
2016 年11 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三部法律的决定》 第三次修正.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1996 年10 月29 日 通过,自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2 验收监测依据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6月21 日国务院第
177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 年10 月1日起 施行.);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2017 年11 月20 日.);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2013 年6月8日修改版.);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 环境部公告,2018 年5月16 日.);
9、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2018 年6月27 日.);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2015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