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1-24 |
如果只有一家,应终止 谈判,重新组织采购. 8.5 谈判开始,与受邀人谈各项内容: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受邀人按照抽签决定的谈判次序分别单独进行谈判. 评 审委员会可根据受邀人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谈判的受邀 人相同的机会. 8.6 评审委员会进行合议,确定成交受邀人:
8 8.7 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人与成交受邀人签订合同. 9.谈判内容 9.1 采购项目的价格、施工方案、其他条件等内容. 10.谈判评审原则与成交标准 10.1 谈判评审原则 (1)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体与受邀人分别进行谈判,根据工程报价能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受邀人.若价格也相同,由谈判小组投票决定成交 受邀人. (2)评审工作在评审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审 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 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成交标准 (1)受邀人提报的谈判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
(2)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是否满足. 11.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三名组成. 12.谈判评审纪律 12.1 评审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受 邀人或与受邀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12.2 在谈判过程中, 受邀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12.3 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3.无效报价情况说明 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3.1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13.2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3.3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13.4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3.5 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9 13.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对报价文件的修正 14.1 谈判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谈判时,报价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以谈 判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受邀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5.合同授予 15.1 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2 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受邀人不得向 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16.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一个月.
10 第三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说明
一、项目施工地点和施工时间要求
1、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施工时间:3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