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1-31 |
130 万kWh/a
500 万kWh/a 市政电网 绿化 厂区绿化率 10% 厂区绿化率 10% 依托厂区现有绿化 环保 工程 废气 非甲烷总烃 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 过15m 高排气筒外排, 设4根排气筒 / / 收集经 UV 光氧装置净 化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外排,设1根排气筒 收集经 UV 光氧装 置净化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外排, 新增
1 根排气筒 新增一套废气处理 设施 生活污水 纳入张浦镇污水处理厂 纳入张浦镇污水处 理厂, 依托现有的污 水接管排放口 达标排放 噪声 厂房隔声、消声、减振 厂房隔声、消声、减振达标排放 固废 塑料边角料 10m2 一般固废暂存区 10m2 一般固废暂存 区 自身回用 危险固废 10m2 暂存区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理 生活垃圾 若干垃圾箱 若干垃圾箱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
3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5%,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1-6. 表1-6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 环保设备名称 环保投资(万元) 处理效果
1 废水 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管网、阀门等 ― 达标排放
2 废气 UV 光氧净化装置
25 达标排放
3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
2 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
3 零排放 合计 ―
30 ―
6
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5,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横贯泾路
508 号,项目西侧为 珀尔曼机电(昆山)有限公司,南侧为柏力开米复合塑料(昆山)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 房,东侧为菲姆金属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北侧为工业空地.本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 为项目西北侧施条村民宅,施条村民宅距离本项目边界为 100m. 本项目利用公司自有空置厂房申请扩建,本项目使用的厂房建筑面积 1000m2 ,项 目具体情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6).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年生产
250 天,二班制工作,每天工作
10 小时;
本项目新增员工
15 人,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8、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横贯泾路
508 号14 号房,根据昆山市张浦镇总体规划, 本项目位于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从事产业符合项目区域规划产业政 策.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 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9、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湖流 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实现雨 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 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 新建、改建、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 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 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滤渣废液、含放射性滤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滤渣 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 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