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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8月21 日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之莱山路 (明德街至港城大道段) 道路绿化增建辅道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ytjflkfgs@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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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第一部分 邀请函.2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6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2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4 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48 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3 附: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55 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之莱山路 (明德街至港城大道段) 道路绿化增建辅道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mail protected]
2 第一部分 邀请函 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龙口 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之莱山路(明德街至港城大道段)道路绿化增建辅道工程 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之莱山路(明德街至港城大道段) 道路绿化增建辅道工程监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劢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与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最终审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80%,工 程完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2)付款说明: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并在合同签订前向龙口市财政 局交纳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必须从 合同签订承诺函 载明的基 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账号中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龙口市财政局专 用账号(户名:龙口市财政局;
开户行:龙口市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之莱山路 (明德街至港城大道段) 道路绿化增建辅道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mail protected]
3 90607220020100069536;
财政局采购办传真
电话:0535-8537123,办理电汇的,请 将银行回单传真至采购办,以便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 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审核合格后,发包人将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将履约 保证金汇至承包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汇款账号中. 3.有关说明: 项目监理机构要求: 本工程项目要求常驻工地人员:3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