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2-04
1 龙口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烟龙政采【环宇】施工 2018-032 号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 出所餐厅工程 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9月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餐厅工程磋商文件 烟龙政采【环宇】施工 2018-032 号2目录 第一部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9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27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6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餐厅工程磋商文件 烟龙政采【环宇】施工 2018-032 号3第一部分邀请函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口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其所需的开发区派出 所餐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开发区派出所餐厅工程的施工、验收、保修及相关售后服务,本 项目划分一个包.(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项目编号:烟龙政采【环宇】施工 2018-032 号二.有关要求: 1.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 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供应商须具有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0 日内完成施工. 3.付款方式:工程进度达到 50%,支付已完工工程量价款的 50%,工程完工验 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工程量价款的 60%,完工验收一年后,按最终审定的工程结 算定案值支付至 95%,完工验收

2 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4.项目地点: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院内. 5.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餐厅工程磋商文件 烟龙政采【环宇】施工 2018-032 号46.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 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实地 解决问题. 三.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并通过采 购人验收,提供所有施工安装调试所需的材料,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 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2、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为施工和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费用.施工 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 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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