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2-08 |
(一)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内三辆车路延伸段,根 据罗江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510626201806150002 号)文件可知,项目占地面积为 26725.15m2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符合城南工 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罗江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二)与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内,2017 年,基于罗江区城市总规 对御营镇定位的调整、规范园区及周边工业企业管理等目的,罗江县人民政府以德市 罗府发[2017]2 号文拟在现城南工业园区的基础上进行扩区, 在原有
2 平方千米基础上 扩展至 5.6176 平方千米.规划范围为:东至黄水河,南至罗桂路,西至
108 国道,北 至三辆车路延伸段北侧约
500 米.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加工、 商贸物流等产业. 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已于
2018 年3月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四川罗江城南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四川罗 江城南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四川罗江城南 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见附件 6:德环函〔2018〕183 号),规划 环评要求: 鼓励入园行业:
1、鼓励发展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等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行业;
2、鼓励发展主导产业或重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经济和可 持续发展的企业,且与规划区或片区主业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 禁止入园行业: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目.
3、 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 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4、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国家(或地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
5、专业电镀项目.
6、禁止引入印染、制浆造纸、皮革鞣制、酿造、化学纤维制造、带前工序的集成 电路、印制电路板、液晶面板、抗生素类化学合成医药等用水量、废水排放量大 的项目.
7、禁止引入基础化学原料生产、农药、肥料、燃煤火电、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 水泥制造、石墨炭素、黄磷、焦化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食品加工制造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或限制类的行业,符合该园区的 产业定位.入园证明见附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黄水河 COD、BOD
5、总磷、石油类指标超标, 其余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域标准;
凯 江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域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凯江,对黄水河水质无影响.
(三)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企业选址要求如下: (1)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 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2)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 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