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2-11 |
政治(100 分制)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 分制)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 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 分制)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之和) :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 1:1.5 比例确 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
100 分制打分,不低于
80 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 ,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5+复试分数*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 以主科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