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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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7 的雇员,因此,?要求他们执?权?,禁止光顾人士吸烟,并要求吸烟人士交出 身份证的做法只会加重该场所雇员的压?. 此外,本会认为,执法人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及技巧,以处??合作的吸烟 人士的?为,故要求场所管?人执法,即等於要求未经训?的人士处?危险的工 作,此举将?大部分在禁烟场所工作的雇员处於危险的境地,未能安心工作.因此,为?解决以上问题,本会同意应赋予控烟办公室人员的执法权?. 另外,本会亦认为应增加控烟办公室的人手,?控烟办公室的人员能到各区 巡视,以阻止吸烟人士在禁烟的场所内吸烟.因为自草案再次提上?法会讨? 后,?吸烟的市民普遍提高?意?,故本会近月?亦收到?少电话查询及投诉, 告知有?少吸烟人士违?吸烟,因此,本会担心在新的法?实施后,以现时政府 建议的

60 名控烟办公室的人手未能应付繁重的工作.基於以上的原因,本会建 议应在新的法?实施的第一?,增加人手至

100 人以上,待吸烟人士适应后,就 可逐步按情况减少人手. 〈完〉 邮寄地址:香港九?中央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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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餐厅禁烟调查」

2005 ?9月4日1. 本会背景 吸烟或健康?动协会於

1992 ?成?,为政府认可慈善团体,一直致?推动反吸烟 的工作.为??禁烟条??臻完善,本会於

2000 ?曾委托?智鸿医生,向?法会提出 《2000 ?吸烟(公共卫生)(修订)条?草案》 ,敦促政府修订管制烟草法?.而自去?

10 月,?法会通过「加快在办公室、食肆和室内公众地方实施全面禁烟」的动议后,为? 进一步推动法?的修订,本会亦於本?

2 月,?同?位?法会议员郭嘉麒医生及?国? 博士,发起组织「反吸烟?盟?动」 ,现时已超过

200 个团体及学校加入,共同推动反 吸烟的工作. 2. 调查目的 《吸烟(公共卫生)(修订)条?草案》的修订工作自去?掀起序幕后,社会各界均有 ?同的回响,其中有相当部分的饮食及娱?界业者均提出强?的反对,认为扩大法定禁 烟区至全港食肆、卡? OK 场所、麻雀馆等娱?场所,将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意,甚至 员工的生计.为?探讨普遍市民会否因食肆禁烟后,大幅减少出外用膳及消遣,导致饮 食业及娱?场所因而产生他们预计的?锁反应,本会应工?会?法会议员办事处邀请, 合作进??一个电话意向调查,以收集市民对食肆禁烟的意?. 3. 调查背景 由於?餐厅在本港非常普遍,而港式?餐厅食品?被誉为极具本土文化特色的产 物;

而因在?餐厅消费?宜,普?大众一般均习惯到?餐厅享用早餐、午餐或晚餐,? 餐厅可谓香港市民生活?可或缺的一环.再加上大部分?餐厅因座位?超过

200 个,故 在旧有条?中?受监管而无需设?禁烟区,因此相信在新修订条?通过后,将会是所有 食肆当中最受影响的一群.因此,本会以?餐厅禁烟作为调查的题目. 本会於

2005 ?7月5日至

2005 ?7月24 日期间,以音频互动电话系统调查的方 式,成功访问?

485 名市民.被访者当中,有79 人为吸烟人士,406 人则是非吸烟人士, 吸烟人士占整体约 16%.当中

40 至59 岁的被访者为大多?,占45%,其次则是

20 至39 岁的人士,占35%.而19 岁以下及

60 岁以上人士均占 9%.[?附页] 受访者当中有 70%的被访者每星期均光顾?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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