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2-13 |
2、 申请人应提供在中国登记的与所申请执照或者等级相对应的同样类别、 级别和型别(如适用)的航空器,或者经审定合格的模拟机或训练器. 4.
3、考试员应填写随实践考试标准同时公布的考试工作单.
5、文件的获取 5.
1、飞行标准司在民航局网站上公布本咨询通告中所列的实践考试标准以 及实践考试工作单. 5.
2、飞行标准司向各地区管理局发放合适数量的实践考试标准;
各地区管 理局负责向飞行标准处、安全监管局以及区内各航空公司、学校以及委任代表 发放实践考试标准. 5.
3、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需要上述文件,可向飞行标准有关部门联系购买事 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