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2-15 |
2015 级新生 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5 年9月7日、8 日,每天 7:30 至18:00.
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安徽省宣城市)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
2015 年9月5日之 前向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提交请假手续 (含书面请假申请) , 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传真至 0563-3831070.请假时间 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 高考准考证、 居民身份 证.三种证件齐全且信息一致者,方可办理入学手续.按教 育部规定,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必须进行资格复查, 合格者 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者, 一经查实, 即予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将报请有关部 门查究. 注:
2 1.如果新生高考准考证遗失, 务必请原毕业学校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且在材料上粘贴与准考证或高中毕业证书同一 底版的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社会考生请 让高考报名点提供证明材料,材料要求相同) 2.新生如果未办身份证或者身份证遗失, 请找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提供粘贴有近期照片的户籍或身份证明. 照片上要 盖有派出所骑缝章.
三、户口迁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是否迁移户口, 实行自愿 原则. 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 须在入学时携带户口迁移证迁 移户口,逾期将不再办理入户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每份户口迁移证限填一人信息. 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 贯需精确到省、市、县.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 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务必在 迁移户口时更改为一致. 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派出所 "户口 专用章" ,迁移证上所有信息均不得擅自涂改. 2.年满
16 周岁者,须带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且户口 迁移证上要填写身份证编号.未办理身份证的
16 周岁以下 者,应在户籍所在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证明"未办" . 3.在户口迁移证正面空白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 照一张.
3 4.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注明本人的身高、 血型、 二代居 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 (若备注栏未填写请用铅笔写在迁移 证背面) 注: 需迁移户口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 录取通 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系报到点. 户口迁移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薰化路
301 号, 宣城市公 安局金坝派出所.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宣城校区校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咨询
电话:0563-3831719
四、学籍档案接收 新生可以自行携带高中学籍档案, 并在报到时提交给所 在系报到点.自行携带的高中学籍档案,务必密封完整,且 盖有高中档案部门骑缝印章. 另, 新生高中学籍档案也可以 由当地招办统一寄发至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新生高中学 籍档案不全者,不予注册入学. 学籍档案事宜咨询
电话:0563-3831033 寄投地址:安徽省宣城市薰化路
301 号合肥工业大学 宣城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收 邮编:242000
五、组织关系转移 党、团员应随身携带经市、县或师以上党、团组织部
4 门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省外党员学生组织关系转移 介绍信开至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省内党员学生组织关系转移 介绍信开至合肥工业大学党委. 团员学生组织关系转移介绍 信开至录取所在系团委. 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后, 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交给年级 辅导员,由辅导员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