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2-1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7.2 修正,2016.9.1 实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8.29 修订,2016.1.1 实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6.27 修订,2018.1.1 实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 修改实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7.2 实施)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1.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7.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9.12.26 修订,2010.4.1 实施)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令第
682 号修订,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
? 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调整》 ;
? 环评[2016]95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
? 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 十三五 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 ;
?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三五 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环科技[2017]30 号) ;
?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1.12.07) ;
?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1.12.01) ;
?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04.01.01) ;
2. 建设项目编制依据 附件
1、项目委托书;
附件
2、项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
3、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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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 的产业政策.
(二)用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 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类 别,属于允许类项目.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羊田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羊口孵化园内(项目地理位置 见附图 1) .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见附图 5) ;
项 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不处于生态红线保 护区内(详见附图 4) ;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四)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环环评[2016]150 号文 三线一单 约束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 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 作为重要内容,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在规划环评结 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对 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依法不予审 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 不处于生态保护红线内.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 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 标, 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 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 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 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 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 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 该区域环境质量良好,符合 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产生 的污染较少,采取措施处理 后,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符合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 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 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区分 不同行业, 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 开采方式和规模 控制、 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规划编制和审 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 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