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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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4月25 日 星期四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制作 朱玉霞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zqrb9@zqrb.

sina.net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6 号文件核准,康 普顿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25,000,000 股,并聘请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截至

2016 年3月25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 A 股)2,5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358,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216,950.00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4,033,050.00 元. ( 二)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项目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4,033,05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79,352,168.51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41,119,139.4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93,228.00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6,154,970.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 《 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 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 公司及光大证券于

2016 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市南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市南支行签署了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润滑油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4,020.00 万元用于年产

4 万吨润滑油、2 万吨防冻液和 1,000 吨制动液 项目的建设.

2017 年6月公司、光大证券及子公司青岛康普顿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署了 《 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将原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市南支行 ( 532904749210188)结余资金 4,061.53 万元 ( 含部分募集资金 利息)按规定转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532906494510388). 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上述五家银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 上述三方 ( 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 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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