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2-26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 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 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 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 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 分或价格扣除;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 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 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 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 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 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 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
4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 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 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