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2-27 |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9-028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 )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本钢公司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
2019 年5月10 日起
6 个月内,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通过法律法规 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以自有资金择机 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 不设价格区间.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 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355,409,26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0.78%.
2、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情况:
2018 年6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告》本钢公司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现已经实施完毕,详见 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
3、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拟增持股份实施期限:自2019 年5月10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
5、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出现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钢公司将采取切实可行 的措施,并予以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本钢公司如对其增持计划进行相 应调整将通知本公司及时披露.
4、本钢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 份.
5、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