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2-28 |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 为允许类,且本项目已经在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73200008003505565);
经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 号),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为允许类;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 制类、淘汰类,符合能耗限额标准. 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 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用地 项目.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
74 号)和《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双山岛风景名胜区二 级管控区约 2.7km,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中一干河新 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管控区 12.4km,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和张家港市 生态红线区域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张家港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 4.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评价区各监测点 SO
2、 NO
2、 PM10 均达到 《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监测断面长江取水口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老套港河取水口达到《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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