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3-09

41 ― 4.1.3 应在设备、原辅材料、生产负荷基本稳定的生产期采样. 4.1.4 如存在平行生产线,且生产原辅材料和生产能力不影响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可采集单条生产 线产生的固体废物. 4.1.5 固体废物为工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质, 应在该物质不能满足正常生产和 生活需求时采样. 4.1.6 废水和废气污染控制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废水和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对不同工艺流程 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进行采样.应在生产设施和污染控制设施基本稳定的生产期采样. 4.1.7 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应优先采集可类比生产工艺产生的固体废物;

如无可类比生产工艺,则采 集时间最近的固体废物. 4.1.8 固体废物为含有多种材料的废弃产品且危险特性来源于材料本身, 应根据材料成分进行分解后 采集样品. 4.2 份样数的确定 4.2.1 危险废物鉴别需根据待鉴别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确定采样份样数(第4.2.4 条所列情形除外) ,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表1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产生量(以q表示)(吨) 最小份样数(以N表示)(个) q≤5

5 5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