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9-02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19 年1月15 日-2-2019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 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原 卫生部、原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和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精神,按照《广东省专业技 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学习内容和形式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按照"统筹协调、 分类指导、 按需 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一)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 (含中医药) 专业技术人员 (护 理专业含护理师)专业科目学习以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 布的
2019 年国家级、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及各市继续医学教 育委员会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主要内容.加强医学理 论、职业道德和医学人文修养等相关内容的学习.
2019 年国家级、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在广东省卫生科教 网(http://www.gdwskj.cn)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查询.
(二)初级职称卫生(含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 习以提高临床能力为重点,参加以适宜技术为主的知识和实践能 力培训. -
3 - 1.临床医学专业、中医专业人员按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有关要求,开展住院医师(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2.社区医疗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 《国 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 》参加岗位培训和转岗培 训. 3.乡村医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 包括卫生应急基本知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等. 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 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
二、管理办法 卫生(含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实行 学分制管理.依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实施办法》 (粤继医教〔2007〕10 号)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科教处 郭雪霏 (共印
2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