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3-14 |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2.5 中标人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中标人 -
10 - 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6 在采购人正常教学日,中标人应当保证每日上午 11:10 前(午餐)将配餐送达各课室门口,与学 校共同完成分餐工作,并于中午 13:30 前做好配餐场所卫生清理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开餐而 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2.7 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中标人需分好餐后在采购人校园内直接供给. 2.8 中标人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 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的服务标准.中标人应根据小学生的成长 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 前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应当于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加以调整, 确定后于每周一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2.9 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 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2.10 中标人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在学校设置冰箱,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 追索与查验. 2.11 中标人应当做好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 以及因交通, 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 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学生及时得到配餐供应. 2.12 中标人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中标人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意 见.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中标人的加工场所及库存食物进行检查,如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向中标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应虚心接受意见,限期整改,如限 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 2.13 中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 《食品卫生安全法》 的各项条款, 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 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 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 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 三防 措施. 2.14 中标人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15 配餐车辆要求: 投标人在中标后, 必须配备送餐车辆 (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 保证食品运送安全) . 2.16 中标人的配餐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 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 员工不得留胡须,按规范操作. 2.17 中标人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