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3-14 |
6 -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 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 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 中专、技工学校.
(二)考生报考范围 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考生须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相应学校志愿,超出招生 范围填报的志愿无效. 考生在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全市统 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
重复报名 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1.具有我县初中学籍的考生,可按规定直接通过中考平台报 考我县普通高中,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2.属于我县户口,在潍坊市内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区学校就 读,需报考我县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在正式报名前提供户口簿、 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 、学籍号,提前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 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于
4 月15 日前统一 上传到中考平台.其中,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须提 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 名) 、初中阶段各学期学业成绩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综合素质评 价结果等相关材料,由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 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 -
7 - 3.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监护人 来我县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须提供学籍号、户口簿、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电 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 、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县的居住证 (无居住证的,须提供监护人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 的劳动用工合同等工作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等居住证明) ,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报名资格.由县教育和体育 局于
4 月15 日前一并将学生信息、照片上传到中考平台.我县认 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接受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其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高中 招生考试的权益.以上学生需参加考试报名以及我县所有规定科 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我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任何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擅自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 3+4 ,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 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一) 3+4 招生录取 3+4 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执行,7 月上旬完成. 凡被 3+4 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 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 录取结果于
7 月20 日前导入全市中考平台. -
8 - 坚持高中学校自主录取、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指导监督的录取 机制.由高中学校根据省、市、县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 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公 布学校选课走班办法.录取时,由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 自主确定录取标准,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县教育和体育 局主要在招生录取方案及各类录取标准审查、高中学校艺体特长 生和推荐生测试等方面发挥指导、监督作用,不代替高中学校录 取. 1.录取的基本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