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3-15 |
3 -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及设施见表 1-3. 表1-3 主要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1 热熔胶机
5 加伦(20Kg)
1 2 热熔胶机 Aultbilue10,热溶速度 10L/h
1 3 组装工作台 2.3*1.5*0.75
5 4 空压机 WE125
2 合计 /
9 -
4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常熟沪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的及汽车内饰件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拟投资
500 万元,于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
7 号租用常熟新中 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厂房面积 700m2 ,并购置热熔胶机、空压机等设备共
9 台,外购顶棚本体、塑料、金属卡子、固态热熔胶颗粒等原辅材料进行加工组装, 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汽车顶棚总成
25000 辆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常熟市发改委 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8-320581-36-03-565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 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 号)及修改清单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五、 汽车制造业中
71、其他 ,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常熟沪安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新建汽车顶棚总成生产项目 环境 影响报告表.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 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在踏勘现场的社会、 自然环境状况,调查、收集有关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 征、结合工程污染特性等因素,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阐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措施,为建设项目 的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苏府[2007]129 号,本项目不属于 淘汰类和限 制类 ,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2)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及《太湖流域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 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 -
5 - 物,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
7 号,项目地块位于太湖流域 三级保护区内.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同时,项目不排放含有氮 磷的生产废水.因此,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及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