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3-21 |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挂牌公司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828 号),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 人民币 1,074,891.14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5,072,558.41 元,其中股本溢价 形成的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5,072,558.4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7,86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其中以股票 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无需纳税;
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共计拟转增 7,860,000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至 15,720,000 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及公司各股东最终确定的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 本次拟用于转增股本的资 本公积全部为股票发行所形成的股本溢价,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董事 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二个月内完成股本转增的派发事项.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公告编号:2019-022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19 年4月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 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