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3-22 |
2、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银行帐户(不收取现金, 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8371902699810105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到账日期:2018 年10 月24 日17 时00 分前.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 午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12 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 日内.
13 装订要求:响应性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 方式装订.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
1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
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 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4 小时前.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7 磋商小组成员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构成3 人,由评标专家2 人,采购人代表1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参加磋商的专家由采购人在磋商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 最终报价提交:本次谈判进行二次报价,谈判人的二次投标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 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及设计变更等将不对该合同款作调整.
19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 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0 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8 21 各有关当事人对文件、公示等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 受理),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 及固定电话,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 疑函将不予受理
22 招标控制价:
30 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3 类似业绩:2015 年9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及 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24 踏勘现场:不组织.(潜在投标单位须自行踏勘现场).
25 付款方式: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30%,施工图交付后付至合同总价 的9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