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3-28 |
2013 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
2013 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2〕649 号)转 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 会要做好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本地区 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援助工作的统筹管理.通过开展就业援助 工作,进一步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的情况,完善就业援 助制度.
二、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 会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研究制定就业 援助月活动方案,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 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 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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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 服务机构要抽调工作人员下基层,实行分片包干,指导并直接 参加街道、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摸查家访、政策措施 宣传和具体援助工作.其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以残疾登 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发挥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开展入户 摸查家访,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援助.
四、各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强化就业困 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 建立登记造册、服务援助和动态管理的制度.其中凡与原企业 解除劳动关系的困难人员,要同时纳入登记失业人员管理.残 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建立完善残疾 登记失业人员台账,对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发放统一的就 业失业登记证明,并进行动态管理.
五、各市(县)、区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提前掌 握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收集合适的就 业岗位,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贫困家庭和一户多 残家庭的残疾人等为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直接推荐,并做好 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六、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 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 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残疾人联合会于
2013 年2月15 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 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报市相关单位. 联系方式:
3 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 联系人:张瑞倩 陆昕联系
电话:82411309 传真:8501746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市残联 联系人:李和明 钱晨阳 联系
电话:82724065 传真:8271781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
2012 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649 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就业援助 通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