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4-03 |
4 ― 提供药品,发挥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国家谈判药品内的仿制药(含不同规格)属于《药品目 录》 乙类药品范围, 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发布支付标准.
九、本《药品目录》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各设区 市要加强对所属统筹地区《药品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 有问题,及时报告.
十、本通知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 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安徽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物价局
2018 年9月4日―5―凡例《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简称《药品目录》 )是基 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 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 目录》的限制. 凡例 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 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 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 《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885 个,包括西药
1519 个、中成药
1366 个(含民族药
102 个) . 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
5 个;
仅限生育保险 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
4 个.
(二) 《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
402 个,中成药甲 类药品
192 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 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不 分甲、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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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排与分类
(三) 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 《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 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 (ATC) ,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 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 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 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 ,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 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 备注 一栏标有 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 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 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 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 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 制剂通则 的基础上合并 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 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合并归类的剂型 包含的具体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 片、分散片、划痕片) 、硬胶囊、软胶囊(胶丸) 、肠溶胶囊 缓释控释剂型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
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
7 ― 合并归类的剂型 包含的具体剂型 口服液体剂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 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 糖浆剂(含干糖浆剂) 丸剂 丸剂、滴丸 颗粒剂 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口服散剂 散剂、药粉、粉剂 外用散剂 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软膏剂 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贴剂 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外用液体剂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 油剂 硬膏剂 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凝胶剂 乳胶剂、凝胶剂 涂剂 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栓剂 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滴眼剂 滴眼剂、滴眼液 滴耳剂 滴耳剂、滴耳液 滴鼻剂 滴鼻剂、滴鼻液 吸入剂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 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 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注射剂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 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 乳状注射液、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