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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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初审(5 月6日-5 月15 日) 对接中职学校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及考 试资格告知考生.
(七)准考证领取及查看安排考场(5 月16 日―17 日) 考生到对接中职学校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五、考核方式 采用 推荐+测试 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生报考推荐 1.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采取 指标到市 的推荐办法. 各市教育局协调本市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制定本市高 职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推荐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荐工作.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接中职学校按照专业学 院试点班招生计划数组织开展生源推荐工作. 3.对接中职学校于
5 月13 日18 时前,根据学生报名及材料 审核情况,填报《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高职专业学院推荐考 生汇总表》电子表格版及扫描盖章版发到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4.对接中职学校于
5 月22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纸质材 料,统一快递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
(二)考生测试 第7页共13 页1.测试由我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 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
100 分.拟录 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 40%. 2.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统一于
5 月19 日9:00―11:00 进行,考生来我校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 本考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专业理 论和职业技能)两个部分,满分值为
100 分,其中文化素质占
30 分,专业知识占
70 分;
考试时间总长为
120 分钟.(附《江门职 业技术学院
2019 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考试大纲》) 3.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 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 目相应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附《江门 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自主招生免试申请表》)组织相关认定或测 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高职 专业学院专业计划数.经省相关部门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 可免试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
2019 年5月20-21 日进 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视广东 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而定.
(二)录取原则 根据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我校采用专业 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 第8页共13 页 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 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2.测试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专业 排名. 3.所有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考生必 须确保个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对口专业等报考信息真实并符 合我校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要求(因目前考生报考材料均为个 人填报,我校无法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如在核查过程中,因填 报信息虚假、专业不对口、已被分类招生录取等情况,我校将直 接取消其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所缺名额直接顺延后续考生. 4.考生测试成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