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4-10 |
(2)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本工程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由两个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法人或本合同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
8 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3) 为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