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4-16 |
2019 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自主招生考试的通知 已申报广西教育学院
2019 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 招生考试的同学,请持身份证于
2019 年4月13 日上午
8 点20 分前到我校南校区教育大厦
18 楼报到(南宁市鲤湾路
17 号) , 已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天领取《广西教育学院
2019 年对口招生 申报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
未交费的同学可现场交费再领取准 考证.如有未详事宜请电话咨询 0771-5656985.考生的相关信 息可登陆我校官网查询. 温馨提示:附加分项目 1.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 分. 2.具有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100 分. 3.在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 人社厅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 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加50 分;
获得地市教育行政 部门及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
一、
二、 三等奖的考生, 分别加
20 分、10 分、5 分. 4.在全区范围内,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2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 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 , 加7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 分. 6.烈士子女考生,加20 分. 同时符合"1" 、 "2" 、 "3"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
100 分.同时符合"4" 、 "5" 、 "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 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 且不得超过
20 分. 同时符合 "1" 、 "2" 、 "3" 、 "4" 、 "5" 、 "6"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
1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