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4-18 |
(四)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分别与银星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信 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与银星集团分别与东鑫公司磋商股权转让事宜并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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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目的:经营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华宝信托(作为 '
时节?好雨'
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 人)于2015 年8月13 日与吴尚绩、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转让持有 的东方银星 6,400,104 股股份,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5%,交易价格每股 29.94 元,合计为人民币 191,619,113.76 元,并于协议签订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 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2015 年8月13 日,东鑫公司与赛尼置业、商丘天祥和许翠芹分别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分别以 83,832,000 元的价格(即每股 29.94 元)受让赛尼 置业持有的东方银星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800,000 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2.19%;
以45,005,658.3 元的价格(即每股 29.94 元)受让商丘天祥持有的东方 银星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503,195 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1.17% ;
以27,290,310 元的价格(即每股 29.94 元)受让许翠芹持有的东方银星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共计 911,500 股,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 0.71%.各方于协议签订后办理过 户登记手续.
(四)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赛尼置业、商丘天祥和许翠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9 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买卖东 方银星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
时节?好雨'
资本市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王成然 日期:2015 年8月【13】日11 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绍荣 日期:2015 年8月【13】日12 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昌明 日期:2015 年8月【13】日13 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许翠芹 日期:2015 年8月【13】日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地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神火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