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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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昆山市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附图 3),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 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 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 上,按15 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若同一生态红线区域兼具
2 种以上类别,按最严 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本规划没有明确的管控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与本项目关系较为密切的生态红线区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与昆山市境内的生态红线管控区关系一览表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规模 与本项目方位关系 保护目标 花桥天福湿地公园 重要生态湿地 39.01km2 东北,3.8km 生态红线二级 管控区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昆山市划定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内.本项目地块规划建设商业 文体用房,挂牌后建设商业文体项目,所有生活污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湿地 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引进外来物种,不属于禁止建设内容.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及昆山市生 态红线规划.
9、《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保护区的划定如下. 一级保护区:以集中式供水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庙 泾河、傀儡湖、野尤泾水域及其沿岸纵深一百米的水域和陆域. 二级保护区:阳澄湖、傀儡湖、阳澄河及沿岸纵深一千米的水域和陆域;
北河泾 入湖口上溯五千米及沿岸纵深五百米、野尤泾、庙泾河及沿岸纵深五百米的水域和陆 域;
以庙泾河取水口为中心、半径一千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上述范围内已划为一 级保护区的除外. 准保护区:西至元和塘,东至张家港河(自张家港河与元和塘交接处往张家港河 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南到娄江(自市区外城河齐门始,经娄门沿娄江 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上述水域及其所围绕的三角地区已划为
一、二级 保护区的除外;
市区外城河齐门至糖坊湾桥向南纵深二千米以及自娄门沿娄江至昆山 西仓基河止向南纵深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张家港河(下浜至西湖泾桥段)、 张家港河下浜处折向厍浜至沙家浜镇小河与尤泾塘所包围的水域和陆域.
4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化工、制革、制药、造纸、电镀(含 线路板蚀刻)、印染、洗毛、酿造、冶炼(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 贮存、处置、利用项目;
禁止在距二级保护区一千米内增设排污口. 本项目不属于《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 年修正)中规定的准保护区范 围内. 本项目地块为规划的商业文体用地, 挂牌后用于建设商业文体项目, 不属于 《苏 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 年修正)准保护区禁止建设项目.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地块原为农田, 现在为空地, 地块内未进驻过工业企业, 无环境残留问题.
5 表二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项目地北侧为花苑新村小区,以北为花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