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4-21 |
对上述信托资金,我公 司按照信托的目的管理运用信托资金, 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目前,第一期 A 类信托份额已到期.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我司将对其信 托本金及收益 进行分配.信托计划概况及兑付(分配)方案如下.
一、信托计划概况
(一)信托计划名称:陕国投?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 第一期成立日:2015 年11 月5日;
第二期成立日:2015 年11 月16 日;
(三)信托计划期限:
2 年.其中: 一年半期信托规模为 5,000 万元,两年期信托规模为 25,000 万元.
(四)信托计划资金规模:30,000 万元
(五)受益人预期收益率:8.8-9.5%/年
(六)信托计划保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七)信托资金存续规模:30,000 万元
二、分配方案 A 类委托人(规模 5,000 万元),信托计划满
18 个月,受益人收 益为: A1 类委托人: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