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4-22

8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项目已于

2019 年4月24 日通过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备 案,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见附件 1). (2)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288 号,根据房产证,项目 位置规划用途为厂房、 辅助车间, 项目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 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且项 目周边范围内无矿床、文物古迹和军事设施达到环保准入、投入强度、消防安全 等相关规定,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根据 《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土地利用规划图, 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与用地规划相符.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法规,项目选址符合 区域总体规划. (3)与 金坛经济开发区 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 金坛经济开发区是于 199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13 个省级开发区 之一,位于金坛区东侧,区位优越,交通便捷.首期开发面积为 4.8km2 .

2002 年,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开发区东部拟开发用地编制了《金 坛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 , 面积 47.8km2 ;

2006 年,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 47.8 km2 的开发范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形成了《金坛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 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获得省环保厅《关于对金坛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6〕142 号).

2013 年,金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金坛经 济开发区(上一轮环评及批复范围 47.8 km2 )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 形成了《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报江苏省环保厅, 完成了专家技术咨询及行政审查.

2014 年,因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及规划调整的要求,同时为解决金坛 经济开发区现存的环境问题, 并充分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的不利环境 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9 (试行)》(HJ/T130-2003)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559 号)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委托江苏常 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 年5月25 日取得了省环保厅审查意见, 文号为 苏环审 【2015】

52 号 . 本项目与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见下表: 表1-5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 相符性

1 开发区应引进科技含量高、产品 附加值高、无污染或程度低的项 目,其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污染 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 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 均须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本项目印刷废气采用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尾气 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处理后 均可达标排放.厂区仅有少量的生 活污水排放,污染程度较低. 相符

2 加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强化恶 臭、 VOCs 等特征污染物的控制与 治理, 严格控制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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