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4-24 |
18 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及建成后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的运行维护,C 包为
16 个省控环境空气 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及建成后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的运行 维护,D 包为
15 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及建成后 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的运行维护.
10 质量要求 按国家相关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11 投标人资格要 求
1、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 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
2017 年财务报告,2018 年年内
3 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 凭证)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用于投标的 SO2 自动监测仪、NO2 自动监测仪、O3 自 动监测仪、PM10 自动监测仪、PM2.5 自动监测仪、CO 自动监测 仪具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截止开标日在有效期内适用性检
4 测报告;
所投产品为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中的最新 型号,且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特殊资格要求: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 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 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 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3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14 采购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15 分包不允许
16 项目建设完成 时间 采购人确定建设站点位置后一个月内.
17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答疑补充通知等
18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19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0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1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22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投标有效期
60 天2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的 16:00 时前采用电汇方式从 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 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金额:A 包18 万元(人民币) ,B 包18 万元(人民 币) ,C 包16 万元(人民币) ,D 包15 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9001400000182 支行号:313701099123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报名操作.
2、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缴费登记操作(通过 缴费 功能) ,并获取到缴费码.
3、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办理银行业务:
4、保证金必须存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