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4-26 |
30 项左右,省级财政资助每项
10 万元,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术 论坛的主题及内容,选择部分学术论坛作为 长三角合作项 目 . 第三条 申报条件 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含服务国家特需项目高校) 均可申请主办,申请承办的院系应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 科.已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学科,当年度不可 同时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一)申报单位的承办学科应具有鲜明特色与优势,申 报的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注重交叉 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 探讨. ―11―
(二)学术论坛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第四条 申报限额 学术论坛实行限额申报,博士授予单位(含国立特需) 每年不超过
2 项,硕士授予单位(含国立特需和省立特需) 每年不超过
1 项. 第五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当年通知要求,填写《江苏省研究 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 ,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发文公 布. 第六条 项目管理
(一)学术论坛命名为 **年江苏省研究生**(学科、 领域或主题名称)学术创新论坛 .
(二)学术论坛内容应以研究生学术交流为主,适当组 织前沿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
(三)主办单位可组织论文评选活动,优秀论文可由省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主办单位共同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四)绩效考核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学术论坛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 评估,对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管理工作者予以表扬.评估结 果作为下一年度学术论坛审批的重要依据.学术论坛承办单 位须在学术论坛活动结束
3 个月内,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总 ―12― 结材料,内容包括: 1. 总结
1 份,含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 建议等;
2. 经费开支情况,特别是财政资助经费的开支明细报 告;
3. 活动相关图片、 会议资料、 视频剪辑等有关资料一套. 附: 1-3-1: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 1-3-2: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汇总表 ―13―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施目的 实施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 创新计划 ) ,把寓教于研、激励创新作为根本要求,旨在提 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具有历史 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 才. 第二条 项目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