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4-28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第[2008]38号) 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7月24日起,对旗下 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 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5日 关于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 LOF)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增强业绩评价的透明性,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 《 工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增强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业绩评价的透明 性, 本公司决定拟自2013年7月29日起, 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 标普全球自然资源税后总收益指数 ( S&
P Global Natural Resources Index) ,变更为 95%*人民币计价的标普全球自然资源税后总收益指数 收益率+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 ( 税后) .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 十
五、基金的投资 部分
(六)业绩比较基准 : 由 标普全球自然资源税后总收益指数 ( S&
P Global Natural Resources Index)变更为 95%*人民币 计价的标普全球自然资源税后总收益指数收益率+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 ( 税后) .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 ( 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 www.icbccs.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19999)咨询相关信 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 基金 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 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07月23日起,我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海南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