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5-03 |
集中供热管 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 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 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 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根据上表分析, 本项目属于石膏、 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业, 不在负面清单之列, 可办理环评审批.
(四)与德政办发〔2010〕6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德政办发〔2010〕6 号《德州市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对饮 用水地表水源地及其引黄河道实行分级保护.具体为:(1)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正常水位线 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和正常水位线以上至大坝坝顶的陆域范围, 划定为饮用水地表水源 一级保护区.(2)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
2000 米的陆域范围,划定为饮用水地表 水源重点保护区域.(3)引黄河道及其两侧
1000 米的陆域范围,划定为引黄河道重点保 护区域. 本项目距离大屯水库 2.0km,建德水库 12km,距离最近的引黄河道 3.0km,不属于
5 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域,因此项目选址符合 德政办发〔2010〕6 号 的要求.
(五)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李大楼村与 S254 路口北 50m 路西,选址合理性 分析见表 3. 表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分析 结论 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 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供水、供电 项目区供水、供电设施齐全 交通运输 项目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地理位置比较优越. 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 拟建项目属于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业,对外界环境要求一 般,项目周围为同类企业或空地,且没有重污染企业,周围企业污染 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外部环境对其影响较小. 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做农肥,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其运营对周围 环境影响不大. 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 环境敏感点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 SW210 米的李大楼村,建设单位对各污染 物采取治理措施后预计对其影响不大.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住宅厨卫高密闭烟气排放系统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李大楼村与 S254 路口北 50m 路西,经纬 度:E116.180930°,N37.302130°,见附图 1.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山东科立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有生产车间一座, 总建筑面积
1200 O,购置自动烟道成型机
1 套、砂浆搅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