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5-05 |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00 号27 楼2704-2707 主营业务: 吸收成员单位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同业拆借,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 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人民币内部转帐结算业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锦江酒店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3、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部分结算资金或闲置资金存入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是可以降低结算成本,提高存款收益, 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因锦江 酒店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属关联交易.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锦江国际 )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 锦江国际、锦江酒店集团任职的本公司
5 名董事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对
2009 年度拟发生关联 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6 进行了审议,同时根据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财务公司存款进行了预计.公司 的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锦江酒店集团 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月10 日 ........